网站备案信息设置(合规运营配置)
本页面用于配置AILaw法律智能工作平台的法定网站备案信息,确保平台符合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监管要求。您需填写工信部ICP备案号与公安机关联网备案号两项关键信息,这些信息将自动展示在网站底部,供访客点击验证真伪;同时可自定义备案号跳转的官方查询链接。该设置是平台合法上线与持续运营的前提条件,仅管理员可见并可编辑,不影响后台案件管理、AI文书生成等核心业务功能。

操作步骤
- 在【ICP备案号】输入框中,准确填写您已获工信部批准的备案编号(例如:鲁ICP备09066261号-1),注意核对省份简称、数字序列及‘号-1’后缀,格式请参考下方示例提示;若尚未备案,请先完成工信部备案流程后再填写。
- 在【ICP备案查询网址】输入框中,保留默认值‘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’(推荐),或替换为其他权威备案查询平台链接(如地方通信管理局官网),确保用户点击备案号时能跳转至真实有效的查询页面。
- 在【公安备案号】输入框中,填写公安机关核发的联网安全备案编号(例如:鲁公网安备 37020602000058号),注意空格位置与‘公网安备’字样完整;随后在【公安备案查询网址】中填写对应查询地址(默认为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:http://www.beian.gov.cn/portal/registerSystemInfo)。
- 全部信息确认无误后,点击页面右下角蓝色【保存设置】按钮提交;若需取消修改,可点击左侧【← 返回】按钮返回上一页面。
注意事项
备案信息必须与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完全一致,否则可能导致监管通报或服务暂停风险;未填写时网站底部将显示‘(未设置备案号)’提示,影响平台专业形象与用户信任度。本配置虽独立于案件管理、卷宗生命周期等核心模块,但作为系统合规性基础环节,直接影响平台整体可用性——例如,在‘系统管理’模块中启用‘对外服务开关’前,系统会校验此处备案信息是否完备;此外,若后续接入政府监管接口(如司法部电子卷宗对接),备案信息也将作为身份核验依据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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